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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国家药监局公布的两个批次疫苗未流入我市

2018年07月24日 16:32     小编:胡椒粉     广水电视台     点击:2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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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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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5号,国家药监局通报,在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飞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生产人用狂犬疫苗过程中存在记录造假行为。随后该公司及武汉生物又被爆出2个批次百白破疫苗效价不合格。消息一出,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疫苗安全一时之间更是成为热门话题。


       据介绍,这次涉事批次的疫苗包括长春长生公司生产的狂犬疫苗,以及该公司和武汉生物公司2个批次的百白破疫苗。其中长春长生生产的狂犬疫苗因为生产记录存在造假,公司对正在生产的涉事批次疫苗进行了控制,均未出厂和上市销售。同时公司对市面上正在使用的所有长春长生狂犬疫苗进行紧急召回。

我市有没有此次涉事的这两个批次的疫苗,接种以后有无危害呢?我台记者专访市疾控得知:

一、我市使用的疫苗都是国家药监批签检验合格的疫苗

       国家对上市疫苗实施批签发制度,即对每批疫苗出厂上市或者进口时进行强制性检验、审核。每一批疫苗上市前由国家药监局药检院检定,检定合格后方可上市使用。目前,经检查我市没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的涉事批次疫苗。

涉事批次狂犬病疫苗尚未进入市场
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此次飞行检查所有涉事批次产品尚未出厂和上市销售,全部产品已得到有效控制。


       我市已经全面停用长春长生公司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


       为确保接种安全,长春长生公司通知召回原批准上市的狂犬病疫苗,我市已全部停用封存。


接种建议


      1、对于已经接种了长春长生狂犬病疫苗部分针次但尚未完成全程的接种者,按照国家药监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疾控局公开发布的信息以及《狂犬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南(2016年版)》要求,可使用其他厂家的狂犬病疫苗按原接种程序完成后续接种。


      2、对于已经接种过全程5剂长春长生狂犬病疫苗者,建议等待国家后续调查结果和意见。


 关于无细胞百白破疫苗


(一)涉事批次的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未进入我市


       根据国家药监局发布的信息,长春长生的批号为201605014-01、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号为201607050-2的百白破疫苗效价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

   我市未采购上述涉事批次无细胞百白破疫苗,上述涉事批次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未进入我市使用,我市供应使用的无细胞百白破疫苗均为国家药监局批签检验合格的疫苗。

(二)疫苗效价不符合标准不等于疫苗存在安全问题


       疫苗效价与安全性是两个不同概念,效价不符合规定并不等于接种后会对人体有害。效价不符合规定是指疫苗中有效抗原成分的含量低于标准范围,可能会导致接种后产生的抗体滴度达不到预期效果,可能会降低预防疾病效果。

(三)严格按照接种程序接种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疫苗,市民无需进行抗体检测


       疫苗批准上市前必须经过严格的临床试验证明其安全有效,才会被国家批准上市。因此,只要严格按照接种程序接种的符合国家批准的合格疫苗,就可以产生抗体,市民无需进行抗体检测。

温馨提示:

      如果因为这些事件导致疫苗的恐慌,而拒绝一切接种的话,那受伤的必然是所有人。

  国家药监局的监测数据显示,2008年以来,国家药品抽检计划共抽检疫苗产品944批次,合格率99.6%,也就是说,绝大部分疫苗非常安全。

  接种疫苗依然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最经济、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也是每个孩子享有的权利,希望广大市民能以科学的态度看待疫苗,按时带孩子进行免疫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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