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公布后,广水市税务局及时布置、及时学习、及时宣传,确保政策落地生根。
一是及时布置。《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发布后,市局个税改革领导小组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专项会议,研究布置政策落实的相关事项。
二是及时学习。市局个税改革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小组成员学习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并同步要求各税源管理分局组织人员学习培训,第一时间领会精神,练好本领。
三是及时宣传。通过各税源管理分局税企交流群、办税服务厅、咨询热线电话、上门辅导等宣传方式让纳税人第一时间了解政策,及时填报,享受改革红利。
截至3月30日,我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已累计填报584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