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总体方案〉的通知》(鄂纪办〔2022〕27号)精神,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养老保险基金的违法行为,广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联合开展侵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骗取养老保险待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为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及时受理、查处,并依法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现将举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二、举报受理内容
(一)侵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问题
1.养老保险基金未存入财政专户、专款专用,未进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问题;
2.违反规定开设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等银行账户,存储养老保险基金问题;
3.养老保险经办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问题;
4.违规投资运营,挤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用于平衡其他政府预算,用于兴建、改建办公场所和支付人员经费、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等不应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费用问题;
(二)骗取养老保险待遇问题
1.参保人或有关单位和人员虚构、伪造或非法更改个人身份证明及档案等材料,或者伪造、冒用他人身份、社会保障卡骗取养老保险待遇问题;
2.参保人及他人违反养老保险待遇享受条件,有意隐瞒实情,冒领或继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问题。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722-6268226
来信地址:广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财股(邮编:432700)
广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