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房审示〔2019〕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市房管局组织对随州市力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办、延续所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19年 3月15日至2019年 3月22日。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申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按网上审批工作流程报送市政务服务房产局窗口(电话0722-3226955),逾期不予受理。
二、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其它情况有意见,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举报材料请报送市房产局业务科(电话0722-3236110)。
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审查意见
2019年3月15日
附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审查意见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报资质 | 公示意见 |
1 | 随州市力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申办暂定级 | 同 意 |
2 | 湖北全龙联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四级延续 | 同 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