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建立产权明晰、市场定价、信息集聚、交易安全、监管有效的土地二级市场,最终形成一二级市场协调发展、规范有序、资源利用集约高效的现代土地市场体系。
《意见》指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土地二级市场运行发展中的一些问题逐步凸显,交易规则不健全、交易信息不对称、交易平台不规范、政府服务和监管不完善等问题比较突出,导致要素流通不畅,存量土地资源配置效率较低,难以满足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是,建立产权明晰、市场定价、信息集聚、交易安全、监管有效的土地二级市场,使市场规则健全完善,交易平台全面形成,服务和监管落实到位,市场秩序更加规范,制度性交易成本明显降低,土地资源配置效率显著提高,形成一二级市场协调发展、规范有序、资源利用集约高效的现代土地市场体系。
具体来看,完善土地二级市场的主要任务包括:一是完善转让规则,促进要素流通。明确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形式,明晰不同权能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必要条件,完善土地分割、合并转让政策,实施差别化的税费政策。二是完善出租管理,提高服务水平。规范以有偿方式或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管理,简化审批程序,营造良好的出租环境。三是完善抵押机制,保障合法权益。明确不同权能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条件,规定自然人、企业均可作为抵押权人。探索养老、教育等社会领域企业以有偿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设施等财产进行抵押融资。四是创新运行模式,规范市场秩序。在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现有的土地交易机构或平台基础上搭建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交易平台,规范交易流程,加强信息互通共享。五是健全服务体系,加强监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