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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征收的通告

2020年10月23日 09:55     小编:胡椒粉          点击:2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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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征管体制改革部署,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由税务部门征收。

一、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行年参保一次性缴费制,集中参保缴费期限为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外出务工或返乡居民续保缴费可延长到次年2月28日)。

二、缴费标准

2021年我市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80元。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生活保障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资助。其他农村贫困人口个人缴费140元,政府资助140元。

三 、缴费方式

1、村(社区)缴费。由村(社区)工作人员通过湖北税务手机APP代缴,或集中到银行网点代缴。

2、代征银行缴费。居民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参保登记时开具的《缴费通知单》到农商银行、邮储银行各网点直接缴费,由银行开具电子缴款凭证。

3、手机APP缴费。扫码或下载安装湖北电子税务局手机APP,通过手机自行缴费或为他人代缴。

4、自助办税机缴费。城乡居民持身份证和银联卡,就近到税务分局自助办税机上直接缴费。

5、其他方式缴费。不方便到代征银行和税务缴费,又不会使用手机缴费的,可以持身份证到村(社区)、子女、亲戚、朋友、熟人处请他人在手机APP上代缴。

广水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水市税务局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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